掌上春城讯 近日,记者从盘龙区人社局了解到,目前,2023年昆明市实施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已实施,盘龙区办理地址为区社会保险中心失业保险管理科(北京路481号一楼),详细办理流程如下:
一、补助对象
2023年1月1日后招用2023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年1月1日以后颁发普通高校毕业证书的人员)、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证书发证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人员)、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是指2023年1月1日以后进行失业登记、被企业招用时年龄在16-24周岁的人员,身份证日期需对应到日),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初筛名单见附件3)
二、补助标准
一次性扩岗补助标准为1500元/人。
同一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或失业青年,不论身份是否变更,参保企业是否变更,其历年身份信息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年度、跨地区、跨企业重复享受。
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不得重复享受。
三、申领流程
对于符合享受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的,由企业到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需提交的资料有:
(一)《云南省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表》(附件1)(纸质版)
(二)《云南省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花名册》(附件2)(纸质及电子版)
(三)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四)被录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五)劳动合同复印件
(六)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七)毕业证书复印(招用2023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提供)
注意事项:提供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领时限
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企业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请,逾期的经办机构不再受理。
五、温馨提示
(一)企业应依法如实申报,并承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符合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申领条件,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僵尸企业”不能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三)在劳务派遣单位截滞留稳岗返还资金问题专项整治期间,劳务派遣单位暂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四)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人员名单按照初筛人员名单(附件3)申报;
(五)对审核通过的企业,在“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发放至企业对公账户。
六、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办理地址:盘龙区社会保险中心失业保险管理科(北京路481号一楼)
咨询电话:0871-65615786
掌上春城记者:许浒
责编:张曦
编审:沙兰梅
终审:周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