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杜卓滨
1月10日,四川正式进入“两会时间”。这次,四川省政协委员、乐山市人民医院副院长钟怡,聚焦生育、养育和教育成本等方面问题,建议积极发展多种类型服务机构,出台扶持政策,实现“幼有所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到‘要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和教育成本’,这是我国人口发展新阶段的重大决策。”采访中,钟怡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国家放开了二孩、三孩生育政策,但育龄父母的生育意愿并不强,“生了孩子谁来带”成为困扰许多适育家庭的现实难题,婴幼儿照护负担已成为目前制约生育的重要因素。“因此,实现‘幼有所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本之策是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
观察
托位数量缺口较大,监管困难
在调研中,钟怡发现,根据规定,四川公办幼儿园只接收3岁以上的幼儿入托。只有少数社会托幼机构接收3岁以下幼儿,且普遍要求不小于2岁。托位数量缺口较大,使得3岁以下尤其是0-2岁的婴幼儿托育资源显得比较匮乏。
同时,由于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和备案条件门槛较高,大多数民办营利性托育机构场地基本是租用,规模较小,各方面均达不到托育机构标准,更未进行备案登记,政府无法按照托育机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运营监管。行业监管责权不清晰,综合监管从机制建设到落实有差距。
钟怡认为,政府对托育服务发展重视程度有待提高,部门协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安全保障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有待健全,支持托育服务发展的财税金融政策相对较弱。
建议
扩大供给,强化监管,鼓励发展
“我建议,应该加快发展步伐,扩大服务供给。”钟怡提出,对此可以从三方面发力,“一是积极发展多种类型服务机构,打造婴幼儿照护服务网络,满足家长差异化的托育服务需求;二是针对3岁以下普惠性托育服务采用托幼整合模式;三是鼓励支持具有一定规模以上的单位以单独或联合的方式自办机构,为员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的同时,有条件地对社会开放”。
除了供给的扩大外,钟怡还建议应维护服务秩序,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托育服务机构审批和备案管理,促进托育机构依规准入、合法经营。建立多部门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各方责任,建立托育从业人员准入、淘汰机制和行业信用评价机制。
同时,钟怡建议出台扶持政策,“可以选择有资质、口碑好的社会机构开设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的托育机构,在税收、土地、房屋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扩大托育机构覆盖面。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按照普惠原则投资托育事业。针对托育行业普惠性金融保险产品较少,托育机构融资难度较大等问题,开发相关责任险及托育机构运营保险等产品,降低托育机构运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