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国家民委发布《关于命名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敦煌市榜上有名。
此次获评的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有效期为5年。2019年,敦煌市全面启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着力构建了市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民族工作格局,突出地域和文化特色,不断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在全市范围呈现出各民族群众同心向党、团结友爱、共谋发展、和谐共生、和衷共济的良好局面,民族团结之花在敦煌大地绚丽绽放。
据了解,近年来,敦煌市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为契机,在党河风情线、梨园社区等建成民族文化主题广场5个,在莫高里工匠村、鸣沙山月牙泉景区等建成民族文化长廊10处,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文艺汇演、书画展等各类活动50余场次,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扩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的影响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同时,敦煌市坚持“共同团结奋斗 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始终把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做到思想认识有高度、工作举措有力度、民生保障有温度、活动内容有深度,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人物、事迹和单位。其中,1名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受到国务院表彰,3个模范单位、3名模范个人受到省政府表彰,47个先进集体、62户示范家庭受到酒泉市表彰。敦煌研究院、敦煌市博物馆分别被甘肃省、酒泉市命名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目前,敦煌市有回、蒙、藏、维吾尔、苗、满、土、哈萨克、东乡、裕固等30个少数民族4501人。下一步,敦煌市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效的举措,凝心聚力,共同绘就民族团结和谐的壮美画卷,为敦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共圆伟大中国梦贡献力量。
秦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