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凝聚合力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如何既治“已病”也治“未病”守护人民美好生活?3月15日,源汇区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强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于3月16日在源汇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加强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聚焦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安全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重点领域,探索建立健全府检联动机制,凝聚行政执法、法律监督最大合力,共同守护蓝天碧水,回应人民群众新需求。
打通“部门壁垒”,形成协作联动。《意见》指出,建立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成立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石红伟任组长,区检察院检察长赵大伟任副组长,区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等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相关行政部门为成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公益保护工作协作配合中存在的难题,建立健全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机制。
服务中心大局,关注民生热点。源汇区还建立和完善案件线索移送制度,聚合力共同当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守护人”:相关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城市管理、生产安全、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英雄烈士保护等领域负有监管职责的,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致使国家或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或有侵害危险的,可及时将有关材料移送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区检察院检察院对于在履职中发现相关行政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存在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情形,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依法及时提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自我纠错、依法履职。区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加快审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加强诉源治理,共同守护美好。针对行政机关在涉及公益领域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区检察院将与有关成员单位开展专项领域整治活动,形成行政执法、法律监督合力,一体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漯河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艳东
编辑 董文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