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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收集编辑: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刘怡廷 谭秋雨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获刑还要赔偿!近日,由荆门市掇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袁某某、吴某某等19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案宣判,19名被告人不仅获刑,还被判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侵权责任。
5月30日,承办检察官介绍,2021年10月以来,被告人袁某某、吴某某为贩卖野生动物,先后租用两处房屋作为存放、中转野生动物的仓库。被告人官某某等17人明知两人贩卖野生动物,仍然帮助运输、记账管账或收付货款。该犯罪团伙以袁某某为首,利用其了解和掌握买卖野生动物的购销渠道,联系野生动物贩子,购买死体冻货果子狸、麂子、野鸡、野兔、猪獾、斑鸠、狗獾等“三有”(有重要生态价值、科学价值、社会价值)保护野生动物和黄喉貂、豹猫等国家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出售到多地供他人食用。吴某某则主要收购黑水鸡等“三有”保护野生动物,活体收购后,再杀死去毛,通过物流出售到外地供他人食用。
去年3月,袁某某、吴某某从外地购进野生动物回荆门时被警方抓获,民警查获野生动物死体及其制品共662只(件、块)。经鉴定,1只林麝、1只河狸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7只黄喉貂、7只豹猫、1只长耳號、1只大鵟、2只中华鬣羚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经荆门市野生动物和森林植物保护站认定,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共有625只。
经过审查,掇刀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掇刀区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处袁某某、吴某某等19名被告人单处罚金、八个月至五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赔偿161万元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
承办检察官提醒,大家较为熟悉的斑鸠、麻雀、野鸡、黑水鸡、蟾蜍、各种蛇类等都属于“三有”保护动物,对生态环境的维持和修复具有重要意义。广大群众切莫贪图非法利益,铤而走险,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