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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吕梁讯 为进一步推进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深化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集中治理工作,严厉打击酒驾醉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预防和减少涉酒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石楼交警依托夏季攻势及“减量控大”具体安排部署,持续开展夜查整治行动,严查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力确保辖区道路交通秩序平稳有序。
7月9日22时37分许,在沁园春大街郑某平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途经执勤卡点时被执勤民警拦下例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查,驾驶人郑某平体内酒精含量为3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执勤民警批评教育后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7月9日21时54分许,潘某强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延安街沁园春大道路口处被执勤民警拦下例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查,驾驶人潘某强体内酒精含量为4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执勤民警批评教育后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7月9日22时04分许,闫某则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延安街沁园春大道路口处被执勤民警拦下例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查,驾驶人闫某则体内酒精含量为6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执勤民警批评教育后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石楼交警提示广大驾驶员:饮酒后触觉能力、判断能力以及操作能力均有所降低,酒精的麻醉作用也会使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等,因此驾驶人切勿以身试法,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