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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方法制报收集编辑:北方法制报
被执行人的财产被依法查封后,被执行人消极对待法院的执行行为怎么办?如何顺利推进查封财产的处置程序,保障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
近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下达了限期履行告知书,迫使被执行人正视法院的执行行为,最终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相关义务,执行案件顺利推进。
被执行人某投资公司因欠付申请执行人某建设公司工程款,被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根据执行标的数额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某投资公司开发的11套房屋,并张贴了查封拍卖公告。
公告期满无人提出执行异议,案件依法启动评估拍卖程序。经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虽被执行人承诺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但仍以实际行动消极对待,执行法官始终不能入户踏查,房屋价值评估工作一度受阻。鉴于此,合议庭果断评议,对被执行人下达了限期履行告知书,告知被执行人于限期内向法院交付被查封房屋的钥匙,配合法院的入户评估工作,并告知其如继续消极对待的法律后果。
迫于法院强大的执行威慑,被执行人最终在期限内主动向法院上交了被查封房屋的钥匙,执行法官得以顺利入户踏查并推进评估拍卖程序。
经过一拍、二拍,申请执行人最终顺利获得了执行回款。结案后,申请执行人特意送来了锦旗,以对执行法官的认真负责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