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节期间
全国公安交管部门
将继续开展酒驾整治集中统一行动
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记者3日从公安部获悉,春节以来,全国公安交管部门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但仍有一些驾驶人心存侥幸,酒后开车,酿成惨祸。
1月22日(正月初一)18时16分许,张某某醉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187毫克/100毫升)小客车,沿安徽省六安市境内X038线行驶至霍邱县白莲乡西河村马桥队路段时,与路边行人发生碰撞,造成3名行人死亡。
1月25日(正月初四)2时18分许,成某某醉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179毫克/100毫升)小客车(核载6人,实载4人),沿山西省太原市境内西仁线行驶至青阳河村路段时,先后碰撞道路东侧防护栏和道路西侧树木,造成车辆起火、车内4人全部死亡。
1月27日(正月初六)1时46分许,张某醉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187毫克/100毫升)小客车(核载4人,实载3人),沿陕西省延安市境内210国道行驶至1026公里加238米处时与前方同向行驶的重型半挂车相撞,造成小客车上3人全部死亡。
元宵节期间,走亲访友、聚餐聚会活动仍然频繁,酒驾醉驾肇事风险依然突出。
公安部交管局提示,酒后开车害人害己,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家庭幸福,请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聚餐聚会时要及时劝阻酒后开车,共同抵制酒驾醉驾,切勿心存侥幸、知法犯法。
平时我们总是说不能酒驾
“酒驾”的危害大家都已熟知
但值得所有人注意的是
由于隐藏性更高
“药驾”危险性完全不亚于“酒驾”!
交警提醒
市面上常见的感冒药基本都含有氯苯那敏(即常说的扑尔敏)或苯海拉明等抗过敏成分,这种成分有明显的中枢神经抑制作用,服用之后有较强的嗜睡、乏力、困倦等副效果。
小小的几颗药
导致事故的发生,让人后怕
平时开车还有哪些药不能吃?
快认真看看
吃完这些药千万别开车
“药驾”是指驾驶员服用了某些可能影响安全驾驶的药品后依然驾车出行的现象,由于这些药物服用之后可能产生嗜睡、困倦、注意力分散、头晕、耳鸣、视物不清、反应迟钝等不良反应,很容易酿成祸患。
有不少生活中常用的药品,在服用后会产生相应的不良反应,其严重性可能在日常生活中并不明显,但若发生在驾驶时,就有可能会影响驾驶安全。
还有一些药品说明书的注意事项和禁忌里会有“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字样,服用药品前请务必认真阅读说明书。
有哪些药需要驾驶人注意呢?
最常用的有以下几类↓↓
(点击可查看大图)
“药驾”可不是闹着玩的
对于驾驶员而言
有必要对影响驾驶的药物进行了解
若服药后影响判断
一定不要开车
1、有驾驶需求的人,在看病时要向医生主动说明,让医生避免开具影响安全驾驶的药物;
2、服用药物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看清药物的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
3、切勿超剂量服用药物,这里有两种情况,一是同一种药物不要超剂量服用,二是不同药物不要叠加服用;
4、如果已服用具有镇静、安眠效果的药物,记住不要开车,等药效消失后再开车;
5、如果医生开具的药品中有部分不得不吃,应减半服用,驾驶结束后再补足。
在身体不适,对车况难以把握时
请务必停止驾驶
特别是服用药物后
最好间隔一段时间再驾车
以免发生更严重的交通事故!
编辑 | 尹蓁 责编 | 张秀丽
综合来源 | 新华社、深圳大件事、深圳交警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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