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鑫,男,甘肃永昌人,2014年6月入党,2011年6月入伍,现任金昌市消防救援支队河西堡大队大队长。任职一年来,刘鑫同志扎根基层,一手抓火灾防控,一手抓队伍建设,确保了“两个稳定”。
作为一名基层消防监督干部,刘鑫同志深深地意识到,只有加强学习,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理论水平和领导水平,高质量的为消防事业贡献全部力量。他一直坚持认真学习各种消防法律法规、新的知识理念,用知识的力量提高自身的素质,并在工作实践中应用所学理论,不断探索新办法,新对策,积极应对消防监督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作为一名防火监督干部,他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率先垂范、任劳任怨,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和消防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不断强化岗位练兵、业务培训以及作风建设等工作。多年来,他坚持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爱岗敬业,清正廉洁,品行端正,坚持公平、公正、文明、理性、平和执法,热情为民服务,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作为大队主要负责人,刘鑫同志参加了各类安全生产及消防会议40余次,提出消防合理性工作措施建议11条;起草消防控制室、冬春火灾防控、高层建筑等专项治理文件12份;联合建设、应急、公安、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21次,推动辖区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网格派出,全力清剿”的消防安全局面。根据上级各项工作要求,刘鑫同志按照工作部署,积极出主意、想办法,认真排查各类火灾隐患和各类消防违法行为。积极协助制定各类专项行动方案6份;组织仓储物流企业约谈培训会议7次,约谈单位19家次;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了商场、建筑工地、仓储物流、医疗机构等联合检查行动5次;先后开展了打通“生命通道”治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物流和生产企业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城镇燃气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整改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期间,刘鑫同志恪尽职守,依法履行《消防法》赋予的各项监督职责,发扬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主动放弃节假日,坚持“白加黑”,“五加二”工作方式,共参加各类联合检查35次,组织检查社会单位260余家次,排查隐患182余处。通过认真整改火灾隐患,杜绝了火灾事故的发生,为辖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针对社会单位和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比较淡薄、自防自救能力较弱的实际,刘鑫同志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参与对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他单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先后对消防重点单位、高层及地下建筑、公共聚集场所、企事业单位讲授消防安全知识。同时,还应各单位要求主动上门对员工进行消防培训、讲座等,普及消防常识,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极大的提高了辖区广大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今年以来,先后组织消防安全重点岗位、重点工作人员参加了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指导开展灭火疏散演练2次,受教育职工和群众达到400余人次。另外,大队积极利用微信和短信平台发送各类消防安全提示,有效净化了辖区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刘鑫同志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身上承担的工作任务和责任重大,除了日常消防行政审批工作外,还有很多消防安全保卫、值班执勤、受理火灾隐患查处举报等工作。他时刻牢记职责、不辱使命,以精湛的业务素质、良好的精神面貌和高效文明的服务质量取信于民、服务于民、出色完成了各项任务,切实履行了一名消防工作者的神圣使命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