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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法治报收集编辑:新疆法治报
新疆法制报网讯“艾法官,真的非常感谢您!您对我们的案件非常尽责、用心,法院是我们老百姓最坚强的后盾,我今天必须亲手将这面锦旗送到。”
5月16日下午,案件当事人阿某因身体原因委托其儿子买某为巴格其人民法庭法官艾力·阿卜杜哈力克送上题字为“热情为人民服务 真诚为群众解忧”的锦旗。
采访现场。受访单位供图。
原告的父亲库某于2007年征得和田县罕艾日克镇巴什托奴村民委员会的同意,在和田县罕艾日克镇巴什托奴村闸口旁划地60平方米用于盖房子,2008年在巴什托奴村委会的监督下盖了50平方米3间平房,2011年5月库某去世,库某去世后其妻子改嫁,现房子归儿子买某和母亲所有,2018年10月3日第三人将该3间平房出租出去。从2018年10月3日以来,村委会委托第三人收取房屋租金,双方约定租金的四分之一归木某所有,四分之三归被告村委会所有,从2018年10月以来,买某收到3间平房出租的租金共计3500元,剩余的租金多次向村委员催要未果,于2024年2月将被告和田县罕艾日克镇巴什托奴村民委员会、第三人诉至和田县人民法院巴格其人民法庭。
巴格其人民法庭承办法官艾力受理该案后,第一时间与被告取得联系,经过艾力的不懈努力,针对双方反映的问题,法官迅速与原告某沟通并将双方当事人传唤至巴格其法庭,通过4个小时的调解,最终调解成功,原、被告、第三人达成调解意见,60平方米的3间平房归原告阿某所有,剩余租金由第三人直接给阿某,并出具调解书,该案圆满调解成功。
在审理该不当得利纠纷中,法官针对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注重人民法院调解案件的自愿合法原则,针对该案问题焦点展开调解工作,在妥善化解人民群众矛盾纠纷的同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力求以更好的司法服务回应人民群众对新时代法院工作的新期待。
(通讯员 陈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