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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司路路报道)“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和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两个单位共同关注我们的用水问题,温暖的司法服务让我们非常感动……”每当提起这事,当事人王晓悦(化名)夸赞个不停。
1月4日,记者了解到王晓悦与乌鲁木齐某供水公司因管网漏水产生大量水费的负担问题发生了分歧,几次沟通无果后,乌鲁木齐某供水公司停止对其家中生活供水长达2个月。王某无奈诉至法院,经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协调,乌鲁木齐某供水公司于2023年9月底恢复对该用户供水,王某撤回起诉。但撤诉不久,该公司再次对王晓悦家停止供水,严重影响王晓悦一家六口的正常生活。无奈的王晓悦再次向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申请支持诉讼。
王晓悦家连续被停水的事情,引起了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和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的关注,两家单位合力与该企业进行多次沟通,但效果甚微。为保障公民基本民生问题,法院和检察院联合向该公司发出司法建议书和检察建议书,警示其依法依规维护群众权益。该企业收到“双建议书”后,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欠妥当,第一时间恢复对王晓悦家的供水。
“暴力停水这种方式不可取。”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阿提坎·阿布都日衣木表示,针对因管网漏水责任不明等原因欠费涉及的居民,供水公司应合法催缴费用,通过停止供水的方式催费不可取,必要时可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等多种途径解决纠纷,总而言之,要从群众无小事的角度出发化解矛盾,而不是激化矛盾。
阿提坎介绍,司法建议工作是人民法院落实“抓前端、治未病”理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类案多发高发的重要抓手,也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坚持能动司法,充分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以审判和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