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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消防收集编辑:北京消防
枝繁叶茂一百年,化为灰烬一瞬间
近几年各地发生的多起森林火灾
给我们以深刻教训
敲响了警钟
近年来
森林草原起火的人为因素
占比97%以上
其中
祭祀用火农事用火野外吸烟炼山造林
分别位列前四位
一起起火灾的发生烧毁的不只是草木
也是我们长相厮守的家园
更是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命
等待那些肇事者的将会是法律的严惩
案例1焚烧田埂引发火灾
2018年3月9日,自贡市富顺县福善镇村民刘某某,在烧田埂杂草时,由于火势失控引发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38公顷。直接经济损失83万余元,间接经济损失27万余元。刘某某因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案例2野外吸烟引发火灾
2020年2月12日,阿坝州红原县瓦切镇日干村,牧民泽让某在放牧时吸烟,顺手丢弃的烟头引发草原火灾。过火面积2119公顷。泽让某因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案例3未成年人玩火引发火灾
2022年3月19日,凉山州盐源县长柏镇黑地村,一名未成年人在山上放羊时,出于好玩用石头敲砸打火机,火机爆燃引燃周边杂草引发森林火灾。由于肇事者系未成年人未到刑事责任年龄,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法院判决其父母赔偿林木及幼苗幼树经济损失315870元,恢复被毁林地植被。
案例4故意纵火引发火灾
2022年3月21日,凉山州冕宁县宏模镇村民孙某,酒后觉得自己生活困顿难以为继,无理要求未得到满足便产生了放火泄愤的想法,遂借着酒意点燃路边杂草,火势随大风快速蔓延引发森林火灾。最终孙某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相关规定
凡失火或故意放火纵火
造成森林(草原)火灾的
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目前
我市已经进入森林防火高火险期
提示广大市民朋友牢记
森林草原防火“10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