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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3)鲁01执恢131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磊与被执行人何涛(曾用名何继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张磊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何涛(曾用名何继涛),男,汉族,1985年8月4日出生,住山东省宁阳县文庙街道办事处南关村185号,身份证号370921198508040013。
执行案号:(2023)鲁01执恢131号。
执行依据:(2018)济仲裁字第1222号裁决书。
执行标的:107795.00元及迟延履行利息。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何涛(曾用名何继涛)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联系人:甄法官,举报电话:053189256671。
执行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O二三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