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武平
近日,市民李先生通过市长热线反映,湘江株洲段、长沙段有些区域可以休闲性钓鱼,而夹在这两市中间的湘潭段全线禁钓,他认为“不合理”,建议在市区湘江一大桥至三大桥地段划定休闲性钓鱼位置,丰富市民业余生活。
市农业农村局公开回复,自2020年1月1日起,湘江湘潭段野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永久性禁止生产性捕捞;2021年1月1日起,湘潭市辖内涟水、涓水实行暂定10年的常年禁捕,全市持证渔民223户378人全部上岸退出。这是省委、省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同时,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指出,水生生物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禁止垂钓;其他禁捕区域可以进行休闲性垂钓,但应当遵守“一人一杆、一杆一钩”等规定。湘江湘潭段属国家级野鲤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因此全线禁止钓鱼;而湘江株洲段、长沙段没有设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可以按规定开放休闲性钓鱼。
“回复”中道理讲得很明了,有关法律法规解释得很透彻,相信李先生及其他湘潭市民不再疑惑,进而成为湘江流域禁渔行动的宣传员和义务监督员。
有关统计资料显示,我市自2004年开始实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至今已连续20年,累计向湘江投放“四大家鱼”及其他鱼苗1亿尾以上。辖区内“一江两水”实施禁渔行动3年多以来,湘江生物多样性恢复明显,水生生物资源及水环境呈现出可喜变化。2021年,湘江湘潭段再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娃娃鱼”;2022年,这里又监测到20多年不见的省级重点保护物种鳤鱼。此外,从2016年到2022年,省水产科学研究所对湘潭市进行4次水生生物资源监测,采集到的鱼类品种由29种增加至32种,呈明显上升趋势。
“增殖放流”与“十年禁渔”多管齐下,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有目共睹。无论从政治角度还是经济角度,个人利益必须无条件服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短期利益必须服从长远利益。湘潭市地处湘中平原,是典型的鱼米之乡,水库、山塘星罗棋布,河渠溪流纵横交错,全市莲(稻)渔综合种养特色产业基地已发展到13万余亩,除了“一江两水”,可供休闲垂钓的地方比比皆是。更何况,祖祖辈辈靠打鱼为生的职业渔民都上岸重新创业、就业了,其他人还有什么理由不接受禁渔呢?
前人栽树,后人乘凉。“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利在当代、功在千秋,其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子孙后代有更多更好的鱼类资源可以利用,现代渔业产业得以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每个公民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法治意识,面对禁渔,理当无条件服从!面对违法违规捕捞和垂钓者,应该大胆制止、积极检举揭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