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消费县地方财政综合奖励的通告
广大新能源汽车消费者:
根据《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安县2022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奖励实施方案的通知》(定府办规〔2022〕7号)和县领导在《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消费奖励政策的请示》的批示,现就申报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消费县地方财政综合奖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补贴申报范围
1、2022年度符合我县新能源汽车额限150辆内,在海南省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所有人(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的新能源汽车个人和单位除外);2022年11月18日至2023年1月15日在定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初次登记上牌并取得专用号牌。
2、新能源汽车其车型为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
二、奖励标准
1、新能源汽车所有人:按照新能源汽车购车价格分档进行一次性奖励。其中,购车价格在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奖励3000元,购车价格在10万元(含)至20万元(含)的每辆车奖励4000元,购车价格在20万元以上的每辆车奖励5000元。购车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为准(换电式车辆购车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与开具给机动车所有人的电池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之和为准)。
2、新能源汽车消费奖励数量总额限150辆,奖励顺序具体按照奖励对象材料申报新能源汽车上牌的办结时间先后排序决定(以县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清单为准)。优先奖励定安县本地户籍的自然人和2022年1月1日之后在定安县本地有纳税或社保缴纳记录的自然人。
三、资金申报材料和申报方式
符合资金申报要求的新能源汽车购车人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自行申报,集中申报时间为2023年2月6日至26日受理2022年度车辆,未在规定时间申报的新能源汽车购车消费购车人视为放弃奖励,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一)申报材料
1、个人(单位)身份信息证明(附件1);
2、新能源汽车消费地方财政奖励申请表等;
3、车辆购销合同和销售发票;
4、新能源汽车行驶证;
5、车辆登记证书;
6、纯电动汽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
7、户籍证明、纳税或社保缴纳证明(根据需要准备)。
(二)申报步骤
符合申报要求的新能源汽车所有人自行进入海易兑(https://wssp.hainan.gov.cn/hqzc/)(附件2),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身份证或企业/单位证照、车辆购销合同、车辆销售统一发票、新能源汽车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银行账户信息等相关材料。
第一步:进入海易兑(https://wssp.hainan.gov.cn/hqzc/)点击右上角登录,若无账号需先注册(个人/法人)账号;
第二步:注册账号后,登录完善信息;
第三步:在首页点选“事项申报”,选择区划“定安县”,找到申报事项“2022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奖励(定安县)”,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报。
四、资金审核及拨付
新能源汽车消费奖励资金由县财政保障,列入年度预算,实行年初清算、拨付上一年度购车消费奖励资金。县科工信局于2023年3月1日至3月10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人工二次审核确认,对受理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申请人、车辆数据等信息在定安县政府网站公示15日无异议后,于当年6月底前将上年度购车消费奖励资金拨付至个人或单位提供的银行账号。
地 址:定安县政府行政办公大楼408室。
联系电话:0898-63826858。
定安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