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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瓷都公安收集编辑:瓷都公安
为预防和减少因重点违法行为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乐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持续开展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有效震慑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净化市区道路交通环境。
7月13日20时30分,该中队分别在乐平市春华路延伸路肉联厂门口及长寿路乐中路口设置卡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当日21时左右,一女驾驶人石某驾驶牌号为粤T71xxx的小型汽车从第六中学往后港方向行驶,行至卡点后,执勤人员对其进行酒精浓度测试,经检测酒精含量59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当日23时46分,又有一名女驾驶员许某霞驾驶一辆号牌为浙CXXXX的小型汽车辆,由皇嘉往乐中方向行驶,行至卡点后,执勤人员对其进行酒精浓度测试,经检测酒精含量43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该两名女驾驶员将面临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朱思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