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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十堰日报收集编辑:十堰日报
通讯员 张濛
“感谢检察院为我们挽回了被骗资金,让企业能稳定有序经营。”日前,郧西县某民营医院法人来到县人民检察院,将一面绣有“牢记使命办实事 执法为民暖人心”字样的锦旗送到检察官手中,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今年3月,两名网络诈骗人员通过QQ添加郧西某民营医院会计刘某,分别冒充该医院的法人和监事,在骗取刘某信任后,以购买设备为由让刘某转款。刘某随后将单位公款18万余元转入诈骗人员所掌控的于某提供的银行卡内,于某明知卡内资金可能是他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所得,仍然代为取现后交给诈骗人员。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官审查案卷发现,涉案民营医院的损失一直未能足额挽回,影响企业正常经营运转,犯罪嫌疑人于某的行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为最大限度降低企业损失,检察官在已为该民营医院追回9万元基础上,通过对于某耐心细致以案释法,于某表示自愿赔偿被骗企业部分损失。
怎么赔,赔多少?通过梳理案情、核实证据,检察官充分考虑了犯罪嫌疑人于某的赔付能力、家庭状况等因素后,与被骗企业、公安机关承办人多次沟通,被骗企业最终同意于某赔偿3万元,并对于某的行为予以谅解。
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多次前往涉案民营医院,为医院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分析案件发生原因,宣讲防诈、防骗等安全知识,提出进一步规范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等意见建议,引导和帮助企业堵塞漏洞、规范管理。
在检察机关帮助下,企业目前运行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