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刘老庄乡,淮阴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涉及39户村民97.6亩土地的集体纠纷,让近百亩土地再次迎来收获的希望。
时针拨回2014年,投资商王某到刘老庄乡新园村流转土地经营苗圃花卉。没想到,几年后,王某发生意外不幸离世。其妻王某霞匆忙接手苗圃,因不熟悉相关业务,运营日况日下,到后来已经无法正常支付村民土地租金。
一位村民多次催要无果后,将王某霞告上了法庭,请求支付土地租赁费用。刘老庄法庭的法官敏锐地察觉到,这场纠纷涉及到39户村民,如果不彻底化解这场纠纷,类似的案件将会陆续出现。
法官走访发现,王某霞在丈夫去世后就失去了收入来源,独自一人生活在城乡结合部的出租房中,经济能力有限。面对法官,王某霞潸然泪下:“欠着租金,我每天都睡不着觉,但是也确实没有本事经营好这些花草,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结合王某霞的经济能力,即使纠纷进入诉讼程序,拖欠的租金也极有可能无法得到兑现,大量案件应诉和较高的赔偿数额反过来又将增加王某霞重启新生活的负担。
村民出租的土地上,因为长期打理不善,苗木和杂草丛生,已经看不到半点耕地的样貌。期间,村民们考虑过自行将土地上的苗木处理恢复耕种,但又听说苗木价值较大,不知道如何处置,事情就僵持在了这里。
一边是39户村民对土地种植的期待,一边是承包人愧疚却又无可奈何的眼神,面对两难的局面,“将纠纷处理在诉前”成为法官的目标。法官积极运用诉调对接机制,联动“法庭+镇村+乡贤+‘两所’+网格”五个基层治理单元,迅速理清涉每户对应的土地面积,随后一家家跑,一户户谈,矛盾分歧逐渐暴露了出来。
村民要求王某霞支付欠付的租金并承担违约责任,而王某霞却因经济原因表示难以支付;每户村民土地上的苗木价值不一,就苗木自行处理还是集中处理达不成一致意见;部分在外地就业生活的村民无法到达现场,找不到合适的代理人。
经过挨家走访发现,案件矛盾远比预想的复杂,但法官并没有退缩,而是全面整理发现的问题,迎难而上。他们联系司法局为全体农户寻找了法律援助律师,与村委会主任、政府调解专员、网格员、援助律师组建了解纷工作小组。长期和睦的党群关系此时发挥了重要作用,听说是政府和法院找的援助律师,村民纷纷点头同意。解纷小组白天在田间地头拉家常谈方案,晚上在法庭开会想点子促解纷,慢慢地“磨”出了一个初步化解方案。
正当解纷工作有序开展的时候,村民王大娘等人一起找到法官,“我们听刘某尧说了,法院判的比调解方案多,我们也要去起诉!”
为了更好地解开村民“心结”,也为了让村民们尽快拿到真金白银,法庭特意邀请该案的执行法官到场说明了情况。“虽然案件达成了调解协议,但被告拒不履行,目前案件已经进入执行程序,王某霞没有还款能力,与其没有期限地等执行到位,不如参与调解,这样钱包才能‘鼓’的快!
看到执行法官提供的王某霞租住的情况,王大娘感慨说:“人家也不容易,咱们刘老庄人能让一步就让一步!”该案的原告刘某尧主动表示,希望一起参与到全体农户的解决方案中来,尽快解决纠纷。
在矛盾化解过程中,法官发现,村民们对土地下一步如何使用比较迷茫。有的村民表示,准备自己耕种,这样“更放心”;有的则还想发包出去,不耽误自己外出打工,还能拿到租金;大多数人还没想好怎么做,准备“走一步说一步”。
土地的下一步使用,不仅影响着纠纷化解工作,而且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法官们将这件“份外事”放在了心上,积极将信息发布出去,为近百亩土地寻找新出路。附近的一位种粮大户得知情况后,主动联系了法官。经过现场考察,这位种粮大户认为,这些地块较为连片,又邻近马路,很适合机械化作业,表达了想承包这些土地的意愿。
得知这个消息,村民们喜悦参半,喜的是收益要好,忧的是害怕再出现麻烦事。法官当起了“法律顾问”,认真审核承包合同,就村民有疑问的地方向准备承包的种粮大户核实,并和村民们进行解释。在法官的建议下,新的承包合同采取预支付租金的方式,让村民们更加放心,一致同意承包出去。
土地的下一步使用方向确定了,大家的心理更加平和,租金纠纷化解驶入“快车道”。最终,王某霞同意地上苗木由村民集体自行处理,自己再补偿4.5万元欠付租金并现场兑付。村民们与王某霞达成了一致意见,纷纷在协议书上按下红压压的手印。
5月底,记者再次来到争议土地,看到上面的苗木已经全部清理完毕,空气中散发着土地的芳香。承包土地的种粮大户一边翻整土地一边笑呵呵地说:“土地上原有的树枝落叶是很好的腐殖质,让土壤更加肥沃,经过重新翻地疏松,来年一定是个丰收年!”(赵大为 张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