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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方法制报收集编辑:北方法制报
本报记者 刘岩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做好对辖区人民法庭安全督查工作的要求,扎实做好人民法院安全管理工作,3月5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为国带领司法警察大队主要负责同志,对合心法庭、西新法庭开展安全督查工作。
检查组通过走访查看,对合心法庭、西新法庭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围绕人民法庭诉讼场所、周界防护、消防设施的使用、水电燃气设备等场所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实地勘察设计人民法庭办公区和审判区分离,梳理人民法庭安保设施需求。
王为国副院长指出,司法警察大队要加强对人民法庭的安全督查与巡查工作,同时人民法庭要加强内部管理,以及对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要保持与属地公安机关和应急部门的沟通协调,遇有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认真执行应急预案;要深刻认识到安全管理工作的严峻性,将风险考虑得更充分,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抓好日常安全管理,排查风险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下一步,绿园法院将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安保责任制度,常态化开展安保检查工作,努力提升警务安全保障能力,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牢牢守住人民法院的“安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