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淮北市司法局全面强化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强化事前监管。一是严格落实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制定制度,发挥目录清单科学性、计划性、精准性引领作用,定期开展推进情况专项调研。二是深化合法性审查送审提示机制,每季度发送一批次《合法性审查送审提示函》,专项督导有关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把握时间节点。三是落实重大决策事项提前介入机制,主动介入20余件重大决策事项的起草过程,运用审查前移、风险提醒等多种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建议150余条,强化审查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做好决策风险事前防范,构筑风险控制第一道防线。
强化事中监管。一是制定印发市县两级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要点指引(试行)》,进一步统一审查标准、审查流程,提升审查质量,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出台。二是贯彻落实免申即享清单制度,将公共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审查作为合法性审查的前置程序,未经同级数据资源、财政部门审查的,一律不予接收。三是启动《淮北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修订,将规范性文件认定和合法性审核单独列章,更加适应新的形势和工作要求。
强化事后监管。一是出台《淮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跟踪反馈与后评估暂行办法》,进一步细化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的主要内容和程序、结果运用与责任承担,及时发现、解决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目前,1件重大决策正在履行后评估程序。二是完成规范性文件年度清理,针对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确认现行有效的276件,已失效的48件,废止31件。三是开展全市部门内部规章制度专项清理工作,针对目前营商环境中存在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全面梳理各部门、直属机构内部规章制度300余件次,排查与《淮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规定和精神不一致的规定1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