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赛主题
宝藏广西 全民创意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二)协办单位:广西旅游协会、广西旅发一键游数字文旅产业有限公司
三、参赛对象
区内外对广西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有志趣的单位、团队及个人。
四、你的任务
(一)你需要选择你要参赛的类别,根据该类别参赛要求报名,投递指定格式的作品。
(二)每件作品附上创意说明。
五、征集主题
参赛作品主要围绕以下主题征集:
(一)围绕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升级版)、北部湾国际滨海度假胜地、巴马国际长寿养生旅游胜地;边关风情旅游带、西江生态旅游带;南宁区域性国际旅游中心城市建设等展开创作。
(二)围绕世界级山水旅游名片、康养旅游名片、文化旅游名片、滨海度假旅游名片、地质奇观旅游名片等五张世界级名片展开创作。
(三)围绕桂林山水、浪漫北部湾、壮美边关、长寿广西、壮族三月三、刘三姐文化等六大品牌展开创作。
六、参赛类别
参赛作品应导向正确、主题鲜明、逻辑清晰,体现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展现时代风貌,彰显广西文旅特色。
你可以在以下类别中选择一种或多种类别进行参赛:
(一)文化和旅游宣传海报类别
1.内容要求:参赛作品应突出广西文化与旅游特色元素,内容积极向上、创意独特、构图完整合理,视觉效果佳,有较直观的艺术美感。
2.规格要求:电子稿,竖版。A3大小,A3=420mm*297mm,RGB色彩模式或CMYK色彩模式,JP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不超过5M。
(二)文化和旅游短视频类别
1.内容要求:参赛作品应导向正确、主题明确、立意鲜明、内涵丰富、创意独特、构思巧妙、画面清晰、构图美观、配乐得当、字幕规范,展现广西丰富的文化和旅游资源。
2.规格要求:时长不超过10分钟,参赛格式为MP4、MOV、MPG,支持横竖屏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横屏)、1080*1920(竖屏),帧速不低于25帧/秒。参赛作品要求无角标水印,无广告嫌疑,作品设置中文字幕(可中英文双语字幕),普通话、方言均可,字幕校对准确无误,参赛作品同期字体要醒目清晰。
(三)文化和旅游特色线路产品类别
1.内容要求:
①作品应围绕山水观光、滨海度假、长寿养生、边关探秘、民族风情、红色研学、历史文化体验、乡村休闲、中越跨国等主题进行线路产品设计。参赛作品分为“团队游”及“自驾游”两种类型产品。
②作品应图文并茂,并应包含但不限于线路主题、线路名称、线路内容(含景区景点、人文风物、美食特产、交通住宿、最佳游览时间)、游玩天数、推荐理由、线路市场价值等内容。
③设计的线路作品需符合广西文化和旅游特点,切合实际、设计科学合理、体验感好、可操作性强、市场前景好,便于推广(不可使用市场已有的成熟线路产品)。
2.规格要求:PDF文档及JPG格式图片。
七、奖励方式
大赛总奖励金额为50万元。获奖者可获得奖金和奖状,入围终评的参赛者可获得入围证书。
1.短视频组:特等奖1名、金奖4名、银奖6名、铜奖9名;特等奖奖金80000元,金奖奖金20000元,银奖奖金10000元,铜奖奖金5000元。
2.特色线路产品组:特等奖1名、金奖3名、银奖5名、铜奖8名;特等奖奖金50000元,金奖奖金10000元,银奖奖金7000元,铜奖奖金3000元。
3.宣传海报组:特等奖1名、金奖5名、银奖8名、铜奖10名;特等奖奖金30000元,金奖奖金6000元,银奖奖金3000元,铜奖奖金1200元。
以上奖金皆为税前金额,以上任意奖项如无符合条件的作品,可空缺。
八、赛事安排
(一)征集阶段
2023年5月1日-5月30日
(二)初评阶段
组织专家评委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分,分别在宣传海报类别、短视频类别、特色线路产品类别中评出类别内前30名的作品(合计90个作品)进入终评评审。
(三)网络投票阶段
1.2023年6月6日-6月17日,通过初评入围的作品,统一在“一键游广西”小程序进行展示、开通网络投票通道,接受大众投票。
2.作品网络投票所得票数,按照评审规则计入终评总成绩。
(四)终评阶段
邀请专家评委对每个入围终评的作品进行现场评分,综合现场评分和网络投票情况形成终评总成绩,按总成绩高低进行排名评出各类别奖项。
九、参赛规则
1.参赛者可报名多个类别,每位参赛者提交三个类别的作品总数最多不超过5件,系列作品按单件计,每件参赛作品署名作者(含指导老师)最多不超过5人。
2.参赛作品必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原创作品,且不会侵犯他人和单位的知识产权,如使用他人原创的素材进行创作,必须经过素材原作者授权参赛。若违反上述情况,将取缔参赛资格,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主办方造成的损失均由提交作品的参赛者承担。
3.提交的参赛报名表及承诺书需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上报后不得进行内容修改,否则视为退出本届大赛。
4.本次大赛无需交纳参赛费用,参赛作品制作费用由参赛者自行负担。
5.创作方拥有参赛作品(海报、视频、线路作品图文等)的版权,包括署名权、修改权等。创作方授权主办方享有对参赛作品以非盈利为目的的发行、成果展览、表演、信息网络传播、摄制、剪辑、翻译、汇编、宣传、推广、推介、评选等权利,且不需支付报酬。
6.本次大赛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加本次大赛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大赛的各项规定。
来源:广西榜样文旅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