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立春节气渐渐临近,天气也会慢慢变暖,在温暖的春天放风筝成了许多家庭亲子活动的不二选择。可是谁能想到,看似“柔弱”的风筝线,实际上暗藏“杀机”。近日,解放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案件的当事人袁某被公园内半空中的风筝线“毁了容”。
2021年10月28日14时许,被告李某在某公园内放风筝。突然风停了,放在半空中的风筝急速下降。此时,原告袁某骑电动自行车载其男友经过该公园外侧的交叉路口时,被急速下降的风筝线擦伤左侧面部。
经医院诊断,袁某“面部有皮肤擦伤、渗血、红肿,颏部有13cm”“左面颊可见10cm×0.5cm的凹陷性瘢痕,发红,凹陷”。
青春的女孩本是爱美的年纪,面部受伤及疤痕在一定程度上给袁某造成巨大的心理创伤。袁某要求李某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2.7万余元,双方协商无果,袁某遂将李某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系健康权纠纷。因侵权行为致他人健康权遭受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经原告、被告确认,事发时被告李某在某公园内放风筝,所放风筝线从某公园延伸至道路上,作为成年人,应预见到处于张力状态的风筝线对道路上快速行驶来往车辆及驾驶人员可能造成的损害后果,且经承办法官实地查看,被告放风筝时所处的场地并未有标志显示属于可以放风筝的指定区域,故被告李某对原告袁某面部因风筝线擦伤而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李某赔偿原告袁某各项损失共计27732.7元。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根据《焦作市公园管理条例》第32条规定:公园内禁止在非指定区域垂钓、轮滑、宿营、甩鞭子、打陀螺、放风筝等。风筝线犹如悬挂在半空中的“刀刃”,绷紧时会异常锋利,人们在放风筝时最好选择空旷的地方,避免因为放风筝起跑阶段没有足够的空间而导致碰撞或者将风筝挂在某些地方。另外提醒大家,路过放风筝区域时要留意看管好孩子,一旦身体接触到风筝线,要迅速向反方向躲开,尽量避免颈部、面部和手部接触风筝线,以免受伤。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杨珂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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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焦作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