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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法制报收集编辑:河南法制报
本报驻马店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路梦蝶 通讯员 王茜/文图)为进一步提高中学生的法律意识,提升青少年防范电信诈骗的能力,5月28日,河南省确山县检察院组织县第二初级中学的学生走进确山县法院开展“检教同行,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观摩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庭审,以切身感受接受法治警示教育。让青少年学生“零距离”、“面对面”、“沉浸式”身临其境感受法治力量。
庭审中,检察官作为公诉人表示,被告人为非法获取一定的“好处费”,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将个人银行卡用于为上家转账提供帮助,其行为符合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情况,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的规定,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旁听席上,同学们全神贯注地聆听观摩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公诉人法庭讯问、公诉人出示证据、法庭调查、被告人最后陈述等案件庭审全过程。庭审结束后,检察官向同学们介绍了案件发展过程以及被告人发生犯罪行为、走上犯罪道路背后的根本原因,列举了目前电信网络犯罪常见的犯罪类型如“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诈骗罪等,并向同学们详细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
通过法庭观摩和现场普法,给同学们带来了身临其境的法治体验。同学们纷纷表示,今后要遵纪守法,不被蝇头小利所诱惑,远离电信网络犯罪,努力做一名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好公民。
编辑:李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