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21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主题为“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近期,全省上下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健康的良好氛围。
就群众关心的职业病防治热点问题,记者采访了河南省职业病医院和郑州市职业病防治院的相关专家。
职业病发病隐匿且潜伏期长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10大类132种。
河南是工业大省、农民工大省,中小企业多,职业病防治基础薄弱,特别是随着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广泛应用,新的职业、工种和劳动方式不断产生,社会心理因素和不良工效学因素所致精神疾患和肌肉骨骼损伤等工作相关疾病问题开始凸显。
对此,郑州市职业病防治院职业卫生科主任张永年说,由于职业病具有发病隐匿,潜伏期长,可防难治等特点,加上目前劳动者对职业病认识不足,进入诊断程序患者较少,还存在潜在的职业病发病风险。
近年来,全省上下以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机构、进乡村、进社区工作,严格落实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大力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不断提升职业病防治管理能力和水平,坚决维护好劳动者健康权益。
劳动者为什么会得职业病?
据张永年介绍,在劳动过程中有3个原因容易引起职业病,一是用人单位作业场所不符合职业卫生要求,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标;二是用人单位劳动组织制度和作业方式不合理,不健康;三是劳动者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或行为,不懂得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保护。
尘肺病是我国最常见、危害最严重的职业病。目前在我国报告的职业病中,尘肺病的占比高达90%。尘肺病是由于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矿物性粉尘,并在肺内潴留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从事煤矿开采、金属冶炼、机械制造、建材生产等行业的劳动者是尘肺病的高危职业人群。
“尘肺病患者的临床表现主要是呼吸系统的4大基本症状,即咳嗽、咳痰、呼吸困难、胸痛,其中胸痛和呼吸困难主要和肺纤维化的程度有关,咳嗽、咳痰主要和有无合并症相关。”河南省职业病医院副主任中医师王慧娟说,“早期尘肺病一般无体征,随着病情进展及合并症的出现,则可有不同的体征。尘肺病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药及根治办法,预防的关键在于最大限度防止有害粉尘的吸入。只要措施得当,尘肺病是完全可以预防的。”
劳动者如何保护自己?
那么,劳动者应该如何保护自己呢?张永年说,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享有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和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当劳动者怀疑患有职业病时,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同时,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做好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不同于普通体检,是指通过医学手段和方法,针对劳动者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健康影响和健康损害进行临床医学检查,了解受检者健康状况,早期发现职业病、职业禁忌证和可能的其他疾病和健康损害的医疗行为,主要分为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三类。(记者冯金灿 通讯员贾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