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公安局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立足本职、主动作为,用心、用情、用力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严打涉财类犯罪,彰显“公安力度”,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安就在身边,平安就在身边。5月23日,岳阳县公安局城北中心派出所破获一起拉车门盗窃车内财物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男,41岁,岳阳县人)。
汽车不是“保险箱”,停好爱车后的你会检查一下车门、车窗吗?注意啦,有一种蟊贼,不砸车、不撬窗,在夜黑风高的时候挨个拉车门“碰运气”,伺机盗窃车内财物,不少车主都有忘锁车门的经历,殊不知这一时疏忽大意,容易给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
2023年5月13日23时许,犯罪嫌疑人刘某从岳阳市乘坐的士前往岳阳县荣家湾镇某酒店途经某小区时,看到马路边停满了私家车,心中产生了邪念,想通过随手拉车门“碰运气”的方式搞点钱,便匆匆下车。
刘某趁夜间无人之际,沿着某某路以手拉车门为手段,逐一用手拉停在路边车辆的车门。当刘某活动至某小区门前,突然拉开了一辆白色SUV的车门,刘某迅速进入车内进行翻找,从该车内盗取2条高档香烟,20包散装高档香烟,金额合计4000余元。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对其盗窃他人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岳阳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岳阳县公安在此告诫那些心存侥幸的犯罪分子: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拉车门”盗窃手法简单,没有任何技术含量,只能靠碰运气。可见,不法分子屡屡得手,并非手段高明,而是利用了部分车主的疏于防备。广大车主应谨记切勿将贵重物品放在车内,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停车后务必检查门窗,锁车后拉车门检查,确保门窗关闭到位,避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以案说防
—— 车内千万不要放现金、名烟名酒、电子产品、包包等贵重物品,因为汽车不是室内,对于不法分子来说,即使车窗锁好,他们要入内盗窃,也就一板砖的事儿!
—— 要养成人离开车子及时上锁的好习惯,据分析,大部分针对汽车内财物盗窃案件,犯罪嫌疑人是通过拉车门的方式实施的。
—— 要将车子停放在安全处,有条件的尽量停进车库,没有车库的也要尽量停放在有摄像头覆盖的范围内,如此能对不法分子起到震慑作用,而万一被盗,也有迹可寻。
—— 要立即报案,越快越好,让公安机关能够及时介入侦查,竭尽全力、最大限度为您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