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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烟台融媒收集编辑:烟台融媒
近日,招远市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网民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称:“招远市大事件,光天化日之下,贼胆包天,抢银行”。经核实,该为谣言信息,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民警立即对该网民进行传唤。经调查,网民任某某(男,31岁)为博取关注、吸引眼球、赚取流量,将随手拍摄的招远市公安局正常处警视频编辑后上传至某短视频平台,编造发布“招远光天化日之下有人抢银行”的谣言信息。经民警批评教育,任某某认识到自身错误,对其在网络上发布不实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任某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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