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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酒泉日报收集编辑:酒泉日报
近日,酒泉市肃北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收到了当事人送来的锦旗,对办案法官尽职尽责、公正办案的工作作风表示感谢。
2021年5月,于某在干农活时,与董某父亲因耕地问题发生口角,争执中董某将于某打倒在地,随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致使于某面部、腰部等受伤,公安机关给予董某罚款的行政处罚。于某住院治疗13天,后因耳朵一直疼痛、听力下降,先后前往外地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各项损失共1.4万余元,两人因赔偿事宜一直协商未果,于某遂将董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联系双方了解案件情况,经沟通,二人拒绝调解,遂依法作出判决,判处董某支付于某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1万余元。宣判后,董某不服一审判决,以于某殴打其父亲在先,其属正当防卫等理由上诉于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二审法院以一审查明的事实清楚,适用的法律正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下一步,肃北县人民法院将挖掘工作亮点,修复工作弱点,以实招回应民意,以硬招守护民心,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实到每个细节上,落实到每项具体工作中,不断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陈 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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