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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江苏在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相关技术、产品等方面创新活跃,与此同时,车联网基础设施建设、自动驾驶汽车示范应用与商业运营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法规空白。为此,江苏省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将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促进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决定(草案)》列入年内完成的正式项目。近日,江苏省司法厅公布该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决定(草案)》共8条,主要从明确发展思路、政府职责、加快构建完善产业生态、统筹推进车联网基础设施建设、保障车联网数据应用和网络数据安全、积极审慎推动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强化相关市场主体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意见。
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具体政策措施;在经过充分验证后,探索开展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场景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
先导区和先行区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经过充分验证后,可以组织开展智能网联汽车以及具备自动驾驶功能的快递、环卫、公交接驳、巡检、售卖等专用智能车辆的商业运营。
草案征求意见稿专门规定了相关法律责任。智能网联汽车及专用智能车辆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车辆驾驶人、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智能网联汽车及专用智能车辆肇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由车辆驾驶人、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因智能网联汽车或者车联网运营服务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车辆驾驶人、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照规定赔偿后,可以依法向车辆生产者、销售者以及车联网运营服务者请求赔偿。
【名词解释】
车联网,是指以智能网联汽车为载体,通过蜂窝通信与直连通信网络,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达到车与人、车、路、云及其他智能终端的数据交互和高效协同,实现交通优化、安全提升、能源节约、驾驶辅助和自动驾驶等应用价值的新兴产业形态。
智能网联汽车,是指搭载先进的车载传感器、控制器、执行器等装置,并融合现代通信与网络技术,实现车与人、车、路、云端等智能信息交换、共享,具备复杂环境感知、智能决策、协同控制等功能,并最终可以实现替代人的操作的新一代汽车。
(扬子晚报记者 万承源)
编辑:景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