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7月14日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副行长陈海青做客《行风在线》,围绕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交流。
随着LPR下调,近期北京、上海、广东、苏州等多地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利率已相应调整,其中个别城市首套房贷款利率已降至3.8%。据了解,目前青岛主流银行的首套房贷利率和二套房贷利率依然是4.1%、4.9%,并未出现明显变化。访谈中,有网友提问青岛房贷利率能降到3.8%吗?
对此,陈海青回应,根据2019年8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16号)、山东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的加点下限,以及《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22〕115号),青岛目前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20个基点,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60个基点。6月份,1年期和5年期以上的LPR分别调整为3.55%和4.2%,相应的青岛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20个基点,即1年期和5年期以上的分别为3.35%和4%,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60个基点,即1年期和5年期以上的分别为4.15%和4.8%。
针对网友提到的部分城市首套房贷款利率水平低于LPR-20个基点,主要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的通知》(银发〔2022〕294号)有关要求,自2022年第四季度起,各地方政府可于每季度末月,以上季度末月至本季度第二个月为评估期,对当地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评估。对于评估期内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下降的城市,阶段性放款首套住房商业新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地方政府按照因城施策原则,可自主决定自下一个季度起,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首套房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保监会派出机构指导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配合实施。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今年以来,青岛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增长分别为0.4%、0.5%、0.5%、0.2%、0.3%,同比增长分别为1.5%、2.1%、2.1%、2.2%、2.3%,目前看不符合触发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的条件,即四季度前青岛首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能突破国家的政策下限,即LPR-20个基点。
后期,市民可继续关注国家统计局每月中下旬发布的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如达到前述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条件,且市政府决定下调或取消我市首套房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将指导青岛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配合实施。(信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