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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政局通过政务网站向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太阳城尊老公寓、日照经济开发区子林理疗研究中心、日照经济开发区中智职业培训学校等3家社会组织公告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给予撤销登记行政处罚。
经查,这3家社会组织存在连续两年及以上不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且情节严重。市民政局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决定对其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七项规定,将其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社会组织被撤销登记后,应在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主持下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应当依法向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被撤销登记后完成注销登记的,民政部门将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其从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移除。
(全媒体记者 高琳 通讯员张小丹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