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8日是第十六个“世界海洋日”和第十七个“全国海洋宣传日”,本次海洋日的主题是“新深度唤醒”,希望唤醒人们对海洋理解、同情、合作和承诺的新深度。
海洋蕴生万物,宽广辽阔,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然而,近年来海漂垃圾、非法捕捞、盗采海砂等现象屡屡发生。为保护海洋环境,江苏省灌云县检察院通过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共办理涉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72件,以“检察蓝”守护“海洋蓝”。
案件办理与普法相融合
近些年,灌云县检察院针对非法捕捞、“三无”船舶出海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办理以朱某某等人盗采海砂为代表的涉非法捕捞、非法采矿案件56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履职整治非法捕捞、私设排污口等问题,倡导非法捕捞者、盗采海砂者以多元化“劳役代偿”方式转变为环境保护者。加强以案释法,通过燕尾港公开庭审,联合县农业农村局于渔业码头开展保护海洋生态普法活动,传递海洋保护理念,办案与普法相结合,推动灌云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海洋保护与红色资源保护并行
开山岛是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国家AAA级红色旅游景区,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开山岛附近海域存在废旧塑料瓶等漂浮垃圾问题,通过实地现场查看,查明相关职能部门在保护和改善环境等方面未全面履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向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采取整改措施,组织岸滩清理约510余人次,开展常态化巡湾活动130余次,清除海漂垃圾76余吨。在保护蓝色海洋时,也保护了红色资源。
检察工作与多部门协作
为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全链条打击、一体化防治,灌云县检察院联合海警局、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生态环境局、燕尾港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召开一系列涉海洋保护专题座谈会5次,以常态化座谈的方式加强与行政单位的配合,与县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建立海洋渔业资源领域刑事犯罪及公益诉讼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出台《灌云县海洋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形成合力。
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是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重点领域。守护碧水蓝天,维护公共利益,检察机关一直行动。
来源:灌云检察
编辑:王济荣
审核:郑红 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