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龙里县坚决贯彻落实各项困难群众救助政策,认真履行兜底保障职责,全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用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切实发挥社会救助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中的保障作用,确保补贴政策严格落实,牢牢兜住基本民生底线。
优化支出结构,全力落实财政支出责任。县财政部门坚持保压结合,通过优化支出结构、从严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突出保障民生重点领域的预算编制方式、主动向上争取支持、盘活存量资金等多种方式,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全力落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领域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优先足额安排并及时拨付困难群众补助支付资金,确保将自有财力和上级转移支付统筹用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上。
加大统筹力度,及时下达各类补助资金。今年,龙里县共落实各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245万元,其中:低保资金2444万元,特困供养资金1280万元,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资金265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20万元,临时救助资金235万元,统筹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民生支出。
强化资金监管,保障惠民资金使用效益。继续将困难群众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出制度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规定,强化资金监督使用,坚决防止资金沉淀,加快支出进度;建立直达监控系统台账分类管理,实时监控资金使用情况,做到精准发放、应保尽保、规范管理。
今年第一季度,龙里县共发放城乡低保补助资金669.37 万元,惠及5927人;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资金9.63 万元,惠及26人;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经费271.5万元,惠及2795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83.7万元,惠及378人;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41.15万元,惠及114人,有力地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来源:云黔南网
作者:杨仁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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