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
执行三级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的公告
经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批准,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已于2023年10月13日被正式批复为三级综合医院。
根据国家实行医疗机构分级差价的有关要求和《蚌埠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目录(2022版)》,我院拟于2023年11月1日零时起,正式执行蚌埠市三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和医保报销政策。具体明细可查看价格公示栏,咨询服务电话:0552-7128291(医保办)。
特此公告。
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3年10月27日
(来源: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 编辑:周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