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围绕检察机关“质量建设年”相关规定和要求,紧抓办案质量这条主线,扎实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对抽取的118件案件进行了全面评查,梳理出9个方面53个类型的问题,及时反馈办案部门进行了整改,通过案件评查“小切口”,促进了案件质效提升“大文章”。
坚持常规评查、专项评查与重点评查相结合。常规评查。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甘肃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玉门市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实施细则》将常规评查纳入日常工作范围,每月对业务部门办结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全面评查。常规评查采取“四步”评查法,即员额检察官对其办理终结的案件,逐案进行自查自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部门负责人复核;主管检察长进行常规评查审核;案件管理部门随机抽选一定数量或者比例案件进行复评,并对评查出的问题及时通报。重点案件专项评查。根据办案实际情况和党委政法委组织的案件评查活动,对存在突出问题的案件、上访案件、上级指定等案件深入开展专项评查。重点评查,对上级机关督办、交办、转办的案件;撤回起诉、不予批捕、不予起诉、被判无罪的案件;本年度新发生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案件;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重点案件实行每案必查。
坚持程序性评查与实质性评查相结合。注重案件实体审查的准确性、程序制度的规范性、处理结果的合法性等核心要素的考量,从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办案程序、风险评估、文书制作、释法说理、涉案财物处置、案件材料立卷归档、办案系统应用、落实司法责任制、办案效果等十二个方面进行评查,深入查找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司法不公正、不严格、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剖析问题原因。
坚持全流程评查。采取“全流程”调卷、“全流程”审查、“全流程”评定的工作方式。评查的案卷包含了审查逮捕卷宗、审查起诉卷宗、申诉案件卷宗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卷宗、公益诉讼等全部范畴,评查环节涵盖了侦查、批捕、起诉、审判等刑事诉讼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集中办理全过程。
坚持线上线下同步评查。通过线上评查与线下评查同步对照模式,对办案系统中案卡填录、用印审批等流程节点进行检查,使评查内容更加详实客观。在评查过程中,通过查看电子卷宗、核对审查报告、起诉书等系统文书的制作和审签与卷宗是否相符,判决书等外来应上传的文书、卷宗是否已经上传,线上线下文书是否一致。重点进行“三书比对”,查看《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 ,通过“三书比对”审查案件基本事实描述、定性及各节点法律意见,看是否存在差异,及时发现问题,对基本事实有增减、量刑情节有差异、案件定性不一致的案件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评查,缩短评查时间,提高评查效率。
(来源:检察院 李雪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