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女士:价值3000元的包裹被寄丢
德邦快递只愿赔偿300元
近日,市民吴女士向湖南电台《民热线》反映:去年12月8日,疫情比较严重的时候,我从杭州寄了一个包裹给湖南邵阳的父母,里面有衣服、退烧药、慢性病药、生活用品等,价值3000元左右。当时寄的德邦快递,物流信息显示,12月9日,快递就到了长沙转运场。但接下来1个多月时间,从去年到今年,物流信息都没有进展,一直显示:离开长沙转运场。
吴女士多次拨打德邦客服电话进行沟通,对方说帮忙找,但一直没找到。直到今年的2月14日,德邦快递工作人员才告诉吴女士:快递丢了。按照快递员当时的1元保价单,他们只愿意赔付300元。
对此,吴女士并不认可。1、自己并没有保价,是快递员单方面操作,将自己近3000元的物品保价成300元;2、我的快递是一个大箱子,超过10斤,这么大的物品怎么说丢就丢?并且,里面的退烧药在去年12月份来说非常紧缺、非常珍贵,因此,我怀疑快递丢得蹊跷。
半年来,吴女士一直和德邦快递沟通,但德邦快递的处理态度却是一拖再拖,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为民热线介入后半小时
德邦快递和客户协商赔偿2000元
接到吴女士求助后,湖南电台《为民热线》把问题反映到德邦快递客服热线95353,工作人员承诺立即转办。半小时后,德邦快递媒体事务组的一位李姓工作人员给为民热线打来电话表示:我们已经和吴女士对接,双方协商一致。“我们负责理赔的同事已经联系客户协商,双方协商一致,按照2000元给客户赔付,客户也同意了。”
去年12月反映的问题,为何今年5月还没处理好?对此,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协商这么久,是因为客户一直没有提供相应的货物价值证明,理赔定损的时候确实要参考客户的实际货物价值证明。客户联系我们这边同事,可能沟通过程中有一点不太顺畅,确实是我们做得不太到位。”
记者回访吴女士
没想到处理这么快,谢谢你们!
为民热线记者回访吴女士时,对方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你们联系他们之后,不到几分钟,就有德邦快递的工作人员和我联系,他们看我最后一次和他们协商的赔付金额是2000元,就同意按照2000元给我赔付,我也同意了,因为这个事情真的拖得太久了。你们处理挺快的,谢谢,没想到这么快,谢谢啊!”
记者:皮婷
编审:张耘铷、徐神、皮婷
监制:王湘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