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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港日报收集编辑:贵港日报
近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区妇女联合会决定命名32个“妇女儿童维权岗”为第六批自治区级“妇女儿童维权岗”。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桂平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桂平市人民法院金田人民法庭、港南区人民法院桥圩人民法庭获此荣誉。
近年来,我市两级法院以审判工作实际为出发点,以“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岗“六个一”条件为落脚点,从开辟“妇女儿童维权岗”专区、设立妇女儿童专用维权投诉热线、成立妇女儿童维权专业审判团队、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台账、完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制度和准则等六个方面,深入开展家事审判改革,全面铺开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同时,从保障未成年人、妇女合法权益出发,创新司法服务社会和家庭的方式方法,紧密依托审判业务,广泛开展多类型、多方式的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未成年人成长的活动,有力推动我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进步与发展。
截至目前,我市法院共创建了18个“妇女儿童维权岗”,其中16个为自治区级“妇女儿童维权岗”,并有1人获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记者易舟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