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全省首家“蓝碳司法服务协同中心”在福建东山行政服务中心正式揭牌成立,副县长陈丽蓉、县法院院长林跃轶等出席揭牌仪式。
“蓝碳司法服务协同中心”进驻行政服务中心是东山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行动,也是该院开启“蓝碳司法+行政执法”共联共融共享新模式的一次创新探索。
据了解,新成立的“蓝碳司法服务协同中心”主要集“前置审查、法律咨询、联席会商”等功能于一体,旨在通过法院与行政服务中心双向协作,切实发挥法院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法治保障”作用,从行政执法层面推动形成覆盖面更广泛、层次更多元的海洋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新格局。
“为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受众广泛、进驻部门多的特点,助力全县蓝碳司法保护工作,我们为县法院蓝碳司法服务协同中心进驻行政服务中心提供全方位保障,目的就是为法院提供舒适工作环境,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和服务形象,为广大群众答疑解惑和司法援助,使广大群众在行政服务中心享受到‘一站式’蓝碳司法服务。”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杨莉娜说道。
福建东山是全国第六、全省第二大海岛县,具有丰富海洋生物资源、滨海旅游资源和优质海砂资源。近年来,为守护好这一片蔚蓝,东山县人民法院坚持先行先试、精益求精,创新探索出了“蓝碳+志愿”“蓝碳+保险”“蓝碳+海洋碳汇”等一系列“蓝碳司法”举措,为建设“海上东山”“美丽东山”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
蓝碳司法服务协同中心成立后,县法院将指派业务骨干巡回办公,靠前为行政机关提供“前置审查”涉蓝碳行政非诉案件、“把脉问诊”涉蓝碳行政执法行为等司法服务,进一步强化涉蓝碳行政非诉案件办理的协同性、精准性、高效性,并促进被破坏的海洋生态环境快速修复、及时止损。
“东山县人民法院成立蓝碳司法服务协同中心为福建东山加快建设‘国际旅游岛’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下一步,我们会对涉蓝碳非诉执行案件进行审前法律指导,对涉蓝碳行政案件进行诉源治理,同时提供其他便民服务,满足群众的多种诉讼需求。”县法院蓝碳司法服务协同中心副主任林煜程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