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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滕州融媒收集编辑:滕州融媒
“现在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公证业务一分钱不用花,足足省下3000多元,实在太惠民了!”4月3日上午,来到市公证处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公证业务的市民刘先生得知原本需要缴纳的公证费现在免费时激动地说。
据了解,近期,在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继承(受遗赠)公证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中,市公证处凭借过硬的综合实力通过层层筛选,成功中标。这标志着市民在办理滕州市范围内不动产的继承(受遗赠)登记等公证事项时不再承担公证费用,而是由政府买单。
针对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业务中继承材料种类繁琐、调查取证难等情况,市公证处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了服务合同,自今年4月起,由不动产中心委托公证处在不动产登记中心设立公证窗口,开展相关证明材料的核查及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证等工作,且公证费用不再由群众承担。
合同签订后,市公证处积极与不动产登记部门深入对接,架设服务专线,将公证服务端口与不动产登记系统进行对接,群众在公证窗口提交办理公证相关材料的同时,可一并提交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所需的申请材料,待公证完成后,由公证处通过系统平台将公证结果信息、不动产登记申请信息及相关资料推送给不动产登记中心,实现公证服务与不动产登记的“一次办结”。市公证处对不动产继承登记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保护了继承人合法权益,有效防止继承纠纷发生,保障了登记安全。同时,缩短办证时间,切实为群众减轻了经济负担,节约了时间成本。
开展不动产继承登记公证免费办理服务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市公证处将不断提升公证法律服务水平,努力创新更多便民利民服务模式,最大限度实现减证便民,切实让群众享受到优质、快速、便捷的公证法律服务。(李卉 张厚博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