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剑波,广东迈凯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在职法学博士、建设工程、刑事辩护领域律师。
在群众眼中,刑事辩护律师接手某些案件涉及阴暗面似乎面临着很大风险,对此,朱剑波解释道:刑事辩护律师并没有什么风险,风险主要来源于自身,如果对业务不熟练,就会伴有风险,重要的是要搞清楚风险点,对于年轻律师而言,这一点尤为重要。
谈到情理法的统一问题,朱剑波表示,法律不外乎人情,情理法是可以达到平衡的天平,而平衡则要基于公平。在审理中,酌情判刑是考量“人情”的具体体现,这里的“情”并非世俗意义上的人情世故,而是维护公平正义的一种手段,人情并不意味着放纵,而是更加合理,合情,合法的,维护当事人利益,进一步实现法律公平。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不断完善,当事人的人权得以进一步维护,然而,朱剑波发现,在实际案件审理和落实中,“形式化”的问题依然存在。例如,被告人在一审中认罪认罚,即便在二审中提出上诉,有很大概率会被驳回,维持一审原判,如此一来,二审存在“走形式”的嫌疑,对当事人权益维护不利。他表示,既然被告人提出上诉,便是对一审不认可,如果二审直接走形式,忽视客观存在的事实,这是存在一定问题的,与我国法治建设背道而驰。对此,首先应该提高庭审的公开开庭率,其次,听取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最后,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在我国的法律建设过程中,律师是其中重要一环。或是出于对公平的追求,或是出于对正义的渴望,律师用专业知识,在情与理的天平中寻找平衡。
随着法治社会不断完善,人民法律意识不断提升,在遇到纠纷时,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法律援助在维护人民利益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对此,朱剑波表示,法律援助不仅是法治建设中的重要环节,也是年轻律师积累经验的良好途径。由于迈凯律所刚起步不久,在法律援助方面尚未有机会施展拳脚,不过,朱剑波和律所成员仍胸怀一腔热情,期待能在未来,为更多群众提供援助。
对于未来,朱剑波表示:希望通过自身努力,让社会拥有更多公平与正义,在情与法之间达成一种共识与平衡,为法治社会建设添砖加瓦,贡献一份力量!
(文/冯闪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