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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西晚报收集编辑:山西晚报
近日,《检察日报》公布一起检察系统办理的典型案例:泽州县检察院通过细致审查案情、精准引导侦查,成功查办了一起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
2022年9月,有举报称,瞿某长期在晋城市区办假证。根据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在出租屋内将其抓获,同时查获扣押压膜机、裁剪机等工具设备,以及各类印章2634枚、各种空白证件和封皮4386本。同年10月20日,公安机关以瞿某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移送泽州县检察院审查逮捕。
检察官在查阅案卷时发现,瞿某在公安机关供述其系办假证的联络人,真正伪造证件的是邵某。然而,面对检察官的讯问,瞿某却对涉及邵某的关键信息一问三不知。为此,围绕购买假证人员及相关事实、核查邵某身份等方面内容,该院向公安机关提出12条补证意见。公安机关经过大量补证工作,证据链条逐渐清晰。最终,瞿某承认邵某并不存在,并自愿认罪认罚。
随后,泽州县检察院以瞿某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公司印章罪向泽州县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和伪造公司印章罪判处瞿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