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山里的空气清新了,俺家院子水井里的水又像以前那样甘甜了,谢谢你们检察官……”近日,东港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在对一起公益诉讼案件电话回访时,村民王女士的儿子在电话中连声感谢。
王女士是一起公益诉讼案件的受益者。2022年8月,东港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接到王女士所在乡村村民电话举报称:该村有一家跑山鸡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不及时清理粪污,导致周边臭气熏天,附近居民井水出现异味,无法正常饮用。
东港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立即组织协调东港市疾控中心、属地镇政府、村委员会进行实地走访调查。从村民口中得知,这个跑山鸡养殖场原是当地村民建在半山腰的一处年久老宅,出租给外地人房某建了“跑山鸡”养殖场。村民们反映,自打建起了养殖场,每逢刮风下雨,养殖场便散发出一阵阵难闻的粪臭味。雨水过后,有的居民吃水井的水也出现了异味。同时,早起晚归或是夜间出行的运输车辆产生的噪音也打破了以往的宁静,影响了老年人正常休息。对此,周边居民意见很大,多次为此事与养殖户发生冲突。
办案组在调查中了解到,该养殖场由近300平方米的鸡棚和近5亩的林地组成,日常管理仅有两人,经营者房某既没有及时清理现场两处养殖棚、养殖场地内的家禽粪便,又没有采取有效的防渗漏措施,任由家禽粪便污水依山势冲流至距养鸡场下方70余米处的居民住宅区。经东港市疾控中心专家对养殖场周边居民家中水井水质进行检测,发现大肠杆菌严重超标,长期饮用会对居民身体造成伤害。
带着调查中发现的问题,东港市检察院邀请东港市环保部门、属地镇政府、村委会召开磋商会,共同商讨解决办法。村委会工作人员提出,夏天雨季,鸡粪便气味大影响环保,吃水井内受污染的水也危害居民身体健康,村民意见很大,要尽快采取措施解决。东港市环保部门认为,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丹东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的规定,该养殖场不属于禁养区,养殖场出栏数未达到大于或等于五万羽的规模化养殖标准。故对养殖户做出行政处罚缺乏法律依据。镇政府方面认为,该养鸡场目前处于一个养殖周期内,立即让其搬迁会对养殖户的经济利益造成损害。
听了各方意见,办案检察官指出,属地镇政府对环境污染负有首要责任,作为负有监督责任的检察机关虽然与其职责分工不同,但目标是一致的: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维护权益。经过磋商,达成一致意见:在充分考虑跑山鸡养殖管理特殊性的基础上,由镇政府负责敦促养殖户立即对养鸡场粪便进行清理,以减少污水危害,化解养殖户与村民住户之间的矛盾。同时,积极为养殖户寻找新的“跑山鸡”养殖场地。
会后,办案组多次来到发案地,协助镇政府、村委会与养养殖户和有意见的村民调解沟通,努力消除双方之间的紧张关系,为他们答疑解惑。养殖户停止了扩大养殖规模,并积极清理外运粪污,并对受影响较大的村民给予了一定的赔偿。
2022年年底,办案检察官对房某的跑山鸡养殖场进行巡回检查,发现两处养殖大棚已经拆除,棚内粪污已清理干净。养殖圈、养殖护栏等也已拆除。在办案检察官与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下,房某已搬迁到了新的跑山鸡养殖场。
供稿 | 王平 尹龙汉 侯春林 组稿 | 蔡萌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