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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盘州市人民法院收集编辑:盘州市人民法院
近日,盘州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
盘州市人民法院立案庭于2023年6月12日收到案件后,积极与当事人沟通,深入了解案件情况。据悉,原告谢某某与被告王某某同为盘州市某小学学生, 2022年9月29日,谢某某午休时间经过学校足球场时,被王某某踢来的足球砸伤,经医院诊断,谢某某左尺桡骨远端骨折,入院治疗九天,产生治疗费用4千余元。原告治疗期间,被告的法定代理人未进行任何赔偿,故原告的法定代理人将被告及被告的法定代理人彭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经济损失1.8万余元。
6月14日,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调解,结合《民法典》监护人责任的规定,为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王某某、彭某赔偿原告谢某某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经济损失8千元。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均系未成年人,不但活泼好动,而且缺乏安全意识,对其行为所致的后果缺乏准确清晰的认知与把握,日常同学之间的嬉笑打闹可能演变为造成人身伤害的意外事件。
在此,盘州市人民法院呼吁广大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增强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不断增强孩子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防险避灾能力,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文/刘瑶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