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4月6日,张波、叶诚尘故意杀人上诉案(即重庆姐弟坠亡案)在重庆高院庭审结束。二审庭审中,张波、叶诚尘当庭翻供。张波表示孩子坠楼系意外,不是他摔下去的。叶诚尘则表示,警方恢复的微信聊天记录中的杀害两个小孩的共谋内容,只是两人冲动的商讨,并没有想去实施,并称自己有精神疾病。(据4月7日澎湃新闻)
身为一个父亲,为了自己畸形的私欲,对天真可爱的孩子痛下杀手;作为一名女性,毫无同情怜悯之心,肆意剥夺他人孩子的生命。张波和叶诚尘二人的所作所为,令人闻之发指,怒火中烧,按照很多网友的说法:不“死立执”不足以平民愤。
法院的一审判决,也已经充分地体现了司法机关对这一案件的态度:两名犯罪嫌疑人突破人伦底线、道德底线、法律底线,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作案动机特别卑劣,主观恶性极深,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而且,叶诚尘与张波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相当。这字字句句都是民众的心声,也让“依法制裁”的声浪更为迅速地集聚!
因此,两人当庭翻供,彻底否认罪行,甚至不惜拿精神疾病来说事,更加激发了公众的义愤和焦虑。大家一方被他们的百般狡赖不肯认罪,毫无半点悔过之心的无耻行径洞穿了底线;一方面也担心他们巧言令色,钻了法律的空子,逃脱了应有的罪责,因此,很多网友都在社交平台上呼吁,法律一定要明察秋毫,维护公平正义,绝对不能让这两个恶人跑了!
大家愤怒的心情完全可以理解,但法律的程序正义也是需要我们去维护和尊重的。保障程序正义,能够有效纠正“重结果、轻过程”的思维惯性,用“看得见的方式”去实现和维护正义,而人民法院的第二审程序,是司法审判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提高案件的审判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据报道,对于两人的翻供及辩护人的辩解,出庭检察官也通过一组组证据、视频资料予以反驳。这样证明了法律判决始终是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容不得任何大放厥词和信口雌黄。
这也是为什么,即便有很多穷凶极恶的犯罪嫌疑人,的确因为求生欲望,利用法律程序在拖时间,能拖一时是一时,但我们依然要明确法官非圣人,程序须坚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有权获得辩护,也可以为自己辩白,而很多时候,让“坏人”说话,其实也是为了让关乎好人的正义,更好地得到伸张。
而且,被告人当庭翻供,绝不仅仅是只是“口嗨”而已,法庭是一个神圣庄严的地方,审判中每一句话都需要负起法律责任。在一审已经判决两人死刑的情况下,张波、叶诚尘当庭翻供,不一定会影响审判的结果,但一定会激发公众的愤怒,影响法官的看法。如果侦查机关的证据已经非常完善,被告人翻供也只会让自己丧失“认罪态度良好”这一酌定从轻的事由,并且会因为厚颜无耻的狡辩,被永远地钉在舆论审判的耻辱柱上。“
这也是案件公开审理的最大意义所在,“围观”这种社会关注度极高的重大案件的审理过程,展现了司法机关坚持严格公正司法 ,严厉打击犯罪,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决心和信心,同时也让更多人了解并全程监督案件的审理程序,提升法治素养,增强法治信心。唯有公众更加清晰地看到法律的公正与力量,才会对法律更加有信心,对法治信仰更坚定,就会更加笃定地相信:法律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坏人,作恶者必将为自己的恶行付出应有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