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在执行领域制度建设上狠下功夫,先后制定《关于推行立审执一体化执源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关于加强诉源治理实行执行前和解工作办法(试行)》《关于 “两终”案件恢复执行管理办法(试行)》等十八项制度,从执前调解到案件终本到恢复执行再到强制措施的采取,全方位提出更高要求和行为规范,促使案件增幅同比下降,执行质效明显提升。
“我们实在没办法了!孩子现在是升学的关键阶段,成绩却一落千丈,我们两个人挤在小门面房,严重影响孩子的休息和学习。”近日,当事人唐某向金台区人民法院立案法官说道。
唐某是一位单亲妈妈,一年前与胡某通过诉前调解离婚。二人约定房产归唐某,婚生女由唐某抚养,但胡某父亲认为该房产有儿子胡某的一部分,占着房屋不愿搬离,给唐某及婚生女的生活带来极大不便。了解了唐某的需求和生活现状后,该院立案团队迅速与胡某取得联系,并确认胡某已搬离房屋,实际侵权人为胡某年近八十岁的父亲。立案团队征得唐某同意后,连续上门做调解工作,并联系胡某及其姐姐一同劝导父亲搬离,最终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在执行工作中,金台区人民法院秉承善意执行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有效平衡执行力度与执行温度,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尽可能减小对被执行人权益以及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现在法院效率太高了,我上午立案下午案子就处理了。”当事人段某激动地说。
段某和鲁某系楼上楼下的邻居。鲁某家漏水造成段某家财产损失,段某起诉后,法院判决鲁某赔偿段某经济损失7000元,但鲁某长时间未履行判决义务,段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双方争议不大、涉案标的较小,法官决定开展调解工作,并邀请二人所在社区的工作人员及楼管参与,最终促使案件当场履行完毕。
效率的根源在于人,案多人少是现阶段执行领域面临的突出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该院借鉴“无讼社区(村)”建设经验,把队伍建设从院内发展到基层,通过“基层调解+法官指导”模式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
金台区人民法院还积极探索将执行案件送至村组社区,与“无讼社区(村)”建设相结合,多方联动形成合力,实现矛盾纠纷源头治理。
金台区人民法院在执行某科技有限公司与某物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时,因某物资有限公司系当地知名企业,运行状态良好,不存在无力履行的情形,遂搭建起调解平台,向某物资有限公司告知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的后果。在法官的调解下,某物资有限公司分两期将400万元案款履行完毕。
“新时代执行工作不能停留在过去系统查控、线索排查的阶段。立审执一体化,邀请社会各界参与,发挥一切能发动的力量参与执行工作,是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紧迫需要。”金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朱兵介绍道。该院从诉讼到执行,会根据相应时间段向当事人发放自动履行承诺书、自动履行提示书、自动履行催告书、自动履行证明书,督促当事人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内容履行义务,同时为履行还款义务的当事人提供信用修复证明。此外,该院大力推行执行程序公开化、透明化,通过现场宣讲、企业授课、在线宣传等方式,让当事人了解执行程序,大幅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真的太感谢法官了,如果你们不采取强制措施,这笔钱不知道要多久才能拿回来。”当事人刘某的委托代理人高某说。
在刘某与袁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袁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金台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在法律的强大震慑下,被执行人袁某当场履行了2万元,剩余案款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司法拘留作为民事执行中强有力的措施,既要慎用也要敢用。金台区人民法院围绕省高院部署的关于开展执行系统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组建工作专班,对院内本年度所有拘留案件、信访案件一一评查,针对其中发现的问题形成书面报告,向每一位承办人发放。承办人接收后,逐案生成整改报告,对共性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个案问题由具体责任人认领。规范化的司法程序,既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也对承办人多了一重保护,有力助推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来源:西部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