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革命根据地法制史研究教学宣传工作,传承红色法治基因,赓续红色法治血脉,近日,省委依法治省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印发《关于加强革命根据地法制史研究教学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对加强我省革命根据地法制史研究教学宣传工作作出部署。
《实施方案》明确,着力提高革命根据地法制史理论研究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和宣传解读实效,切实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历史自信和历史自觉,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实施方案》要求,要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对革命根据地法制史研究教学宣传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为根本遵循,紧密围绕党的二十大对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开展工作;要深化理论研究,明确研究重点,开展专项研究,搭建研究平台,形成研究合力,重点开展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皖西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研究,淮南、淮北、皖江抗日根据地法制建设研究,以及解放战争时期皖西、豫皖苏解放区法制建设研究,设立一批革命根据地法制史研究基地和研究课题;要加强教育教学,优化课程设置,开展实践教学,强化师资建设,鼓励相关市在大别山革命老区、革命旧址、红色文化名人故居等地,建好用好一批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要深入宣传解读,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形式,加强理论解读,将革命根据地法制史作为党政领导干部法治培训的重要内容,用足用活各类红色资源,在党史等主题展览中注重加强对革命根据地法制史的宣传,支持省内高校法学院系、科研院所及有关部门联合编写我省革命根据地法制史读物。
《实施方案》强调,有关市和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革命根据地法制史研究教学宣传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做好工作保障,不折不扣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吴燕 雷坚雄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
稿件来源:2023年6月1日安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