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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法制报收集编辑:新疆法制报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党政“一把手”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法治宣讲活动
4月12日,为全面推动自治区第二十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向纵深发展,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党政“一把手”带头开展以全面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的法治宣讲活动。
法治宣讲会上,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闵军作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为主题的宣讲。在宣讲报告中指出,2023年全国两会,是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踏上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的会议,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求全体干警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更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胸怀“国之大者”的政治自觉,主动作为,认真履职,不断推动我院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检察长赵勇作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宣讲,在宣讲中,从我国宪法的基本精神和特征、宪法不同时期的修改和完善、保障宪法实施的规定和措施进行了阐述,使全体干警进一步加深了“宪法是立国之法宝、强国之重器,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治国理政的总规矩”这一重要理念的认识。同时还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对如何以检察履职推动宪法实施、公平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在司法办案中做到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出具体要求。
此次法治宣讲,是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发挥法治建设“关键少数”带头作用,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法治宣传责任的具体举措之一。
通讯员 刘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