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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上酒泉收集编辑:云上酒泉
近日,肃州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2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两名原告分别系经营食品调味料、生鲜牛羊肉的个体户,被告经营一家烧烤店。在2009年至2010年期间,被告先后在两名原告处购买调味料及羊肉,被告向两名原告分别出具欠条,并承诺尽快付清货款。后两名原告多次索要未果,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分别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告知被告应当履行的义务。经调解,最终双方现场达成和解,被告当场履行了欠款。(徐 芳 徐益皎)
法官说法:
买卖交易应尊重合同约定,信守承诺,及时履行所负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责任编辑:田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