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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陕西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王萍一行前往富县检察院,进行经济犯罪检察工作的调研和指导。延安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闫聪、副主任王雨雨以及富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振洲参加了此次调研。
在座谈会上,潘振洲向王萍汇报了富县检察院自2023年以来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等方面所取得的工作经验和成绩,同时也提出了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与会人员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
王萍对富县检察院在经济犯罪检察工作上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并提出了进一步做好经济犯罪检察工作、积极履职优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她首先要求提升经济犯罪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做好案件提前介入工作,不仅要办理金融类案件、非法传销等涉众型刑事犯罪案件,还要注重追赃挽损工作,推动经济犯罪检察工作取得实效。其次,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检察机关要积极主动,发挥职能作用,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扩大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适用范围。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方面要积极探索,完善工作机制,注重总结提升,在办案过程中培养一批有助于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最后,要审慎办理事关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经济类案件。要加强与上级院的沟通汇报,主动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沟通联系,形成合力,同时要重视律师意见,保障律师权益,主动接受监督,依法办好涉企案件。(李志勇 通讯员 白大鹏)
(编辑 付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