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
副主任李凡严重违纪违法
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福建省委批准,福建省纪委监委对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凡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凡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调查研究、联系群众工作中搞形式主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组织观念淡漠,在组织人事方面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为官不廉,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长期沉迷赌博;私欲膨胀,利用职务便利和职权影响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凡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绝大部分涉案财物系在党的十八大之后收受,甚至在党的二十大后依然不知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凡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李凡(资料图)
李凡简历
李凡,男,汉族,1965年7月出生,福建莆田人,大学本科学历,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6年8月至2007年1月,任福州市建设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2007年1月至2008年7月,任福州市建设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2008年7月至2010年6月,任福州市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总工程师;
2010年6月至2011年7月,任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总工程师;
2011年7月至2015年9月,任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5年9月至2015年11月,任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被提名为福州市台江区区长候选人;
2015年11月至2016年1月,任福州市台江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代区长;
2016年1月至2016年6月,任福州市台江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
2016年6月至2019年12月,任福州市台江区委书记;
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任福州市台江区委书记,被提名为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
2020年1月至2020年4月,任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福州市台江区委书记;
2020年4月至2023年2月,任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23年2月,被免职。
防御台风不力!
宁德一地通报一批“躺平式”干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要求,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持续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霞浦县开展“四越四要四争当”,深化“老爷式”“宫斗式”“太极式”“躺平式”干部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
现通报一批“躺平式”干部:
7月26日18时,经抽查,发现以下干部在防御第5号台风“杜苏芮”期间,未能按要求在岗在位、主动担当作为。
县派驻水门畲族乡承天村
党支部第一书记李某某;
县派驻柏洋乡阮洋村
党支部第一书记李某某;
县派驻溪南镇左湾村
党支部第一书记骆某某;
县派驻沙江镇龙湾村
党支部第一书记陈某某;
县派驻长春镇斗米村
党支部第一书记阮某某;
县派驻长春镇蜘蛛网村
党支部第一书记章某某;
县派驻北壁乡东冲村
党支部第一书记王某某;
县派驻海岛乡宫东村
党支部第一书记吴某某。
躺平式干部不求上进、安于现状,懒散成性、得过且过;在岗不在位、出工不出力,办事拖拉、效率低下;对工作分工和分派工作挑三拣四、拈轻怕重;只要“位子”、不要“担子”,只想躺赢、不想尽责;玩心较重、贪图安逸,不推不动,甚至推也不动;缺乏斗争精神,不敢啃硬骨头,不愿接“烫手山芋”;不敢创新突破,习惯拿“没文件依据”“以前没干过”当借口。
来源:海峡导报大漳州综合霞浦新闻网、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编辑: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