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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邓平 和田地区融媒体中心记者 阿米乃姆报道
近日,和田市网友“欢了多”给妻子办理孕检建档,由于不清楚办理流程求助“石榴云12345问政”留言板,留下一则题为“和田地区孕检建档需要提供哪些证件和材料?”的留言,咨询相关流程和事宜。
网友“欢了多”的留言截屏。
4月10日,记者与和田地区融媒体中心《小和跑民生》栏目取得联系,与当地记者共同就网友的问题,对和田地区卫健委、和田地区妇幼保健院等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采访。
据介绍,和田地区孕检建档工作按照属地管理要求,有生育需求的孕产妇需在孕12周前,携带身份证,前往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办理,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
同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会对孕产妇开展第一次产前随访,对孕妇健康状况进行筛查,询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有条件的卫生院可进行血糖等多种实验室检查;开展孕早期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并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
据了解,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会按照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对孕中期、晚期及产后的孕产妇开展随访和指导,进行健康管理。
和田地区卫健委妇幼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时,关于孕产妇的上述相关信息都会数据化管理,录入全疆联网的云平台,录入中国新疆妇幼健康云平台,无论孕妇到疆内任何一家医疗保健机构就诊或分娩,医护人员通过云平台第一时间能了解孕妇和胎儿健康状况,能最快时间制定诊疗方案,以及为孩子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等进行数据共享,以此保障孕产妇生产。